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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离婚后不愿支付抚养费 执行干警快速执行

2017-12-1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徐英峰)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大早就接到申请执行人邓某的电话,说被执行人庄某在家中,请求执行法官们立即去执行庄某。

据悉,2002年9月4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婚生男孩由原告邓某抚养。被告庄某口头约定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并给付原告邓某生活扶助费20000元。后原告邓某多次催要抚养费及生活扶助费,被告庄某仅支付1600元抚养费,其余拒不支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双方经法院主持,达成协议,被告庄某每月给付原告邓某抚养费500元,自2014年6月1日起至其子十八周岁止,于每月的5日前付清当月的抚养费;被告庄某给付原告邓某生活扶助费20000元,于2017年9月1日前履行完毕。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一直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驱车至被执行人庄某家中,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手续,限被执行人庄某3日内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庄某依然没有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庄某打电话也打不通了,庄某再次失信,遂即被拉入失信黑名单。

12月7日,接到申请人邓某电话后,执行干警们赶至被执行人庄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并带至法院执行局。到了执行局后,被执行人庄某幡然悔悟,低头认错,并让朋友凑钱送至法院执行局,把钱交给申请人邓某,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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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永城法院 执行干警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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