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李莹 李友泽)“终于收回来货款了,太谢谢你们了。”4月9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田某领过执行款之后高兴的说道。当日,永城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田某与秦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永城法院调解,被告秦某应按期偿还原告田某货款15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秦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田某随即向永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经查询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通过和申请执行人联系得知被执行人还在永城做生意,只是一直没在店铺里见到被执行人。
4月9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说是发现了被执行人秦某正在其经营的店中,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赶至被执行人店铺,成功将其抓获,带至法院后,秦某表示货款一直未收回来,所以未按照调解书履行,等要回来账就还欠田某的货款。在执行法官向其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后,秦某摄于法律的威严,积极筹集资金,偿还了田某欠款,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映象网永城频道新闻热线:152 2525 1717 传稿邮箱:yongcheng@hnr.cn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3月25日,在永城法院执行法官温情执法与法律的威慑下,害怕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汪某终于低头服软主动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一场抚养费纠纷得到化解。
3月18日,永城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驱车数十公里跟踪失信被执行人车辆,当场执结一起标的额1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
“没想到你们下雨天也不停息,我知道错了,我马上履行判决义务。”3月20日,当被执行人申某在下雨天被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堵在家里后,主动承认了错误,并履行了案件执行款2180元。
3月14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欠款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面对执行法官,一改过去常见到的抵触抗拒局面,连连表示配合执行,并当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3月13日,在永城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将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朱某某传唤到案。
12月4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屋拍卖成交,申请人张某某来到永城法院领取了执行款115000元,剩余拍卖款37000元被执行人张某领取,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12月4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屋拍卖成交,申请人张某某来到永城法院领取了执行款115000元,剩余拍卖款37000元被执行人张某领取,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