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李莹 朱冲)3月14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欠款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面对执行法官,一改过去常见到的抵触抗拒局面,连连表示配合执行,并当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包工头胡某因承建某商住楼,向经营钢材的王某购买钢材,但直至两年后工程完工,胡某仍欠钢材款17万元。王某多次催要无果,2018年10月22日,诉至永城法院,同年11月27日,法院判决胡某偿还王某17万元货款及违约金和利息,但胡某仍逾期未履行判决。2019年2月21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胡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故意躲避执行。经查,胡某名下无任何资产与存款。法院依法将胡某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叮嘱王某随时留意胡某行踪,尽快找到胡某行踪线索。
3月14日,王某得知胡某正躲在朋友所开的宾馆房间中,遂通知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将胡某堵在房间中。但让执行法官没有想到的是,胡某并没有以往其他被执行人的抗拒抵触情绪,而是连连表示配合执行。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当场与王某就还款事宜进行了协商。
“说实话,这几天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去找你们商量还款的事。本来想着干工程需要资金周转,能晚还一天是一天,但现在这种势头,不还钱成本太大了。我还有其他工程要干,可上了‘黑名单’后,给我的生活出行都造成极大的不便,名誉、信誉也有很大损失,直接影响了业务开展。现在这种执行高压态势谁能躲得过去?这几天我都在一直思量还款的事,刚好你们来了,我愿意先还一部分钱,剩下的再想办法。”面对执行法官,胡某倒像是诉苦似的,说起了他的难处。
“你这种做法是明智的,若是今天你再不履行执行义务,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拘留。所以还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及早履行执行义务才是正确之道。”执行法官明法释理。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胡某当场通过手机转款履行了部分义务,并在签订还款协议后,与王某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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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在永城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将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朱某某传唤到案。
12月4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屋拍卖成交,申请人张某某来到永城法院领取了执行款115000元,剩余拍卖款37000元被执行人张某领取,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12月4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屋拍卖成交,申请人张某某来到永城法院领取了执行款115000元,剩余拍卖款37000元被执行人张某领取,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8年11月27日下午3点,永城法院执行人员在得知被执行人张某在新城汽车城陪同他人买车的信息后,急忙赶到现场,到达汽车销售展厅后,被执行人张某已离开,具体去向不明,正当执行人员上车返还时,发现另案被执行人庄某在门口与群众一块看热闹,执行人员迅速将其控制带回法院,迫于被拘留的情况下,庄某通知其家人将欠款 5000元交到法院,当日申请人乔某领取了执行款,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