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丁林涛)为做好春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春耕”农忙季节农用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增多、农肥农资运输繁忙等交通特点,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农村田间地头,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春季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把安全送到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农村春耕开始后,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结合春季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方案,农民一旦开耕,交警就开讲,进农村宣传讲解交通安全常识、事故案例。依托“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进村入户交通安全活动载体,民警、辅警走进田间地头,抓住农民群众春季种树、施肥聚集的机会,向农民群众发放《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交通安全信》、《致农村电动车三轮驾驶人的一封信》、《致全市广大农村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农民朋友交通安全宣传提示》4份交通安全宣传单,宣传农村驾驶员防“春困”常识,宣传农用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农村群众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主动防范交通事故。
为扩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田间地头能听到“交通广播”,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同时,还将全国“两会”惠及民生的暖心话传递到田间地头,宣传到农户家中。
春耕以来,永城交警200余人进农村、进田间地头宣传30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120000份,受交通安全教育农民群众30余万人,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社会效果良好。
近日,永城市公安局淮海派出所加大了对辖区旅馆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工作力度。几日来,淮海派出所依法处罚5家宾馆,再次为“平安守护”筑牢治安防线。
1月16日,永城市公安局卧龙派出所内数十名群众把数面大红锦旗送到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公安民警的辛苦奋战,为他们及时追回了被盗物品,挽回了经济损失。
2019年3月5日,永城法院经过耐心沟通成功执结一起涉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3月5日下午,永城市中心医院工会第二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2018年工作总结表彰暨2019年重点工作推进会。
“你们不仅为我们地方人民修路架桥,你们还是新时代青年劳动者的榜样,雷锋在哪里,雷锋就在我们身边,雷锋不只是一种精神,你们中建七局人就是雷锋精神的传承人,你们就是当今新时代的活雷锋。”孙庄小学校长阚勇锋激动地紧紧拉着项目青年志愿者的手,一边把青年志愿者们迎进校门,一边表示对中建七局、中建七局青年志愿者的感谢。
张某、肖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至2016年期间,二被告从原告陈某处赊购鞋类。2016年10月27日,被告张某给原告陈某书写欠条,内容为:“今欠鞋款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2016年10月27日”。被告肖某于2017年1月25日通过手机微信转给原告陈某4000元,通过银行给付原告陈某5000元,剩余121000元,二被告至今未还。
3月4日,河南省卫健委副主任黄红霞、省卫健委处长梅遂章、省卫健委副调查员朱声永、省卫健委主任科员李文峰一行4人前往永城市中心医院调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重点调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医院学科建设、药品、耗材及县域医疗健康集团建设及健康扶贫等工作内容。
阳春三月,风和日丽。美丽的浍水河畔,一场简约而又隆重的“零彩礼”集体婚礼在永城市王集镇成功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教基一〔2018〕968号)第八章第二十八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与培训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等不得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以及《永城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永教体字〔2018〕362号),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