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李莹 赵先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李某向王某借款6万元,偿还了3万元之后,余款3万元一直找各种理由不予偿还。11月30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扣划李某在银行的存款。最终将余款3万元交到了王某手中。
2018年5月20日,李某向王某借款6万元,承诺过两天就还款,经王某多次催要李某返还王某3万元,余款3万元至今未还。经多次催要未果,王某诉至永城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始终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李某取得联系,催告其还款的同时并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应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借了别人的钱,理应还钱,欠钱事小,失信事大,人一旦没有了信誉,还有谁会相信,但收效甚微。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李某在中国邮政银行内有存款5万余元,执行法官果断冻结应执行款项。最终,法院将李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的存款强制划拨至法院账户,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4月8日,王某某向永城法院申请对孙某进行强制执行,王某某于2018年3月份因民间借贷纠纷将孙某诉至永城市人民法院,同年4月份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偿还王某某借款30000元。
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五位农民申请执行同村村民聂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同意半年内还清借款,执行力度见实效。
永城法院执行人员突然接到申请人李某某的举报,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正在新城一高对面与人协商工地事宜的信息后,急忙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将正与他人谈话的张某某带到法院。
2月24日上午9点,永城法院执行人员突然接到申请人李某某的举报,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正在新城一高对面与人协商工地事宜的信息后,急忙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将正与他人谈话的张某某带到法院。
2月20日,永城法院执行干警接到当事人电话,“是赵庭长吗?我是申请执行人侯某的母亲,我们找到刘某某了,她现在就在家中”。赵法官挂掉电话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被执行人刘某某的住所。
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永城法院,主动将欠款14000元及执行费交到法院,并请求法院尽快将其支付宝账户予以解冻。
2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永城法院,主动将欠款14000元及执行费交到法院,并请求法院尽快将其支付宝账户予以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