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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垃圾处理费 永城一老板被拘十五日

2017-12-2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常杰)近日,在永城市经营饭店的彭某因拒不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被永城市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

被申请人彭某在永城市经营一家饭店,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两年有余,经多次催缴被执行人拒不缴纳。永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6年12月15日向其下达了征收决定书,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决定。

永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向永城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永城市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经住建局工作人员协助将被执行人彭某依法带离。

经执行人告知被执行人“依法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其应尽的义务。”被执行人辩解“收费不合理,我不缴纳。”“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了不合理你怎么不去申诉,不去起诉。现在是他们申请强制执行,今天你必须把钱缴纳了,如不交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强措施。”在执行干警一下午的苦苦劝说下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其抗拒心理依然存在。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彭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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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垃圾处理费 永城 责编:胡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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