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张浩 丁林涛)因311国道东段(德上高速口至豫皖界)道路改造,原安装的测速设备同步进行了整改。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决定自2019年9月20日起,启用新调整的定点测速设备(电子警察),9月1日,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通告,现将测速点和限速值公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设置安装地点:
311国道75公里+200米处;311国道79公里处;311国道84公里+200米处。
二、限速值:
大中型客、货车限速6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
请广大驾驶员按照限速标志提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行驶,保持安全车速,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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