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李莹 陈闽生)2019年 7月1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蒋某某来到永城市法院执行局,向执行人员递交了撤销执行申请书,顺利结案一起物权民间借贷案件。
蒋某某与衡某系朋友关系,衡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向蒋某某借款85000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到期后在催要借款无果的情况下,蒋某某向永城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法院审理,判令衡某偿还蒋某某借款8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衡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蒋某某于2019年5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接收案件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给被执行人衡某。
考虑两人朋友多年,执行人员一方面耐心劝导,以情感人,另一方面告知衡某拒不履行确定的还款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衡某表示因做生意亏损目前经济困难,愿意先履行部分借款,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尽快偿还。在取得了申请执行人蒋某某的谅解后,偿还了蒋某某借款75000元,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出现了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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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申请执行人崔某来到永城法院执行局,告知执行人员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递交了解除查封车辆申请书及撤销执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