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李莹 赵先俊)3月25日,永城法院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将正在店内盘货的张某强制带回法院。张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3月份,二人因开店急需资金周转,向朋友王某借款5万元,并承诺两月内将借款还于王某,但约定还款期到后,王某多次去张某、杨某店内催要,二人均一直推脱,没有还款的意思。
2018年11月21日,迫于无奈王某一纸状书将二人告至永城法院,经法院调解后,二人承诺每月偿还王某5000元,并注明如有一期未履行,王某可向法院对剩余欠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的是,事后张某与杨某夫妻二人再次失信,于是,2019年3月13日王某向永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永城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杨某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四查”后,未能发现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夫妻俩,二人均未有还款意向。
之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3月25日,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将正在店内盘货的张某强制带回法院。在法官严肃批评和即将面临的司法拘留震慑下,张某现场联系妻子杨某送来5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现案件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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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肖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至2016年期间,二被告从原告陈某处赊购鞋类。2016年10月27日,被告张某给原告陈某书写欠条,内容为:“今欠鞋款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2016年10月27日”。被告肖某于2017年1月25日通过手机微信转给原告陈某4000元,通过银行给付原告陈某5000元,剩余121000元,二被告至今未还。
张某、肖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至2016年期间,二被告从原告陈某处赊购鞋类。2016年10月27日,被告张某给原告陈某书写欠条,内容为:“今欠鞋款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2016年10月27日”。被告肖某于2017年1月25日通过手机微信转给原告陈某4000元,通过银行给付原告陈某5000元,剩余121000元,二被告至今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