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永城讯(记者 朱保磊 通讯员 李莹 陈闽生)5月15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蔡某一同来到永城法院,在执行人员见证下,将借款60000元给付了申请执行人蔡某,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蔡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永城法院审理,判令李某给偿还蔡某借款6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蔡某于2019年3月2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接收案件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给被执行人李某,并电话告知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所造成的法律后果。
但李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永城法院依法将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李某经营一加工厂,在工商登记年检时,被告知其已被法院“拉黑”无法办理,被执行人李某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联系申请执行人蔡某,约定了时间一同到法院交接,法院在结案的同时及时对被执行人李某的黑名单进行了屏蔽,将李某名字从黑名单上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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